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便民!深圳身份证异地受理再添15省份


浏览量:9088    发表日期:2016/10/31来源:深圳新闻网
 

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了解到,从11月1日起,在全市范围内开通第三批居民身份证全国异地受理省份,共计山西、安徽等15个省。开通省份的户籍居民可在我市26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,同时我市户籍居民也可在上述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范围内的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申请异地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。

据了解,本次开通对象为在我市居住的山西、安徽、江西、河南、湖南、重庆、云南、陕西、青海、河北、山东、四川、贵州、甘肃、宁夏等15个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户籍居民(其中青海、四川、吉林、黑龙江、辽宁等部分地区因使用少数民族双语居民身份证,暂不开通这些地区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),居民身份证全国异地受理业务包括有效期届满换领、损坏换领、丢失补领三种,适用于在本市居住登记或参加社会保险半年以上(申领时,已在本市连续居住登记时间满6个月或近一年内已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6个月),或在本市小学、中学、全日制大学在读的上述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的户籍居民。

异地居民身份证要怎么样办理呢?记者了解到,新开通的这15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要求与前期我市开通的广东省内、海南、北京、上海等省(直辖市)户籍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流程、条件、要求及收费标准均一致,仍实行“全预约、全城通办”的方式,即申请人应在互联网“深圳市公安局户政预约平台”(网址:http://hzyy.szga.gov.cn)或拨打114电话进行预约受理,自愿任意选择全市26个异地受理点(名单详见上述网址),携带预约号、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(具体详见上述网址)按预约时间前往办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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